自备叉车已6年,而行驶证却在4年前失效,可他心存侥幸,屡屡违章冒险作业,最终酿成了压死人的悲剧。近日,事故责任人王林宝因犯过失致人死亡罪,经湖州南浔区检察院提起公诉,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,缓刑2年。 1999年,王林宝买了辆3吨叉车从事货物搬运业务。但当行驶证过期后,王林宝仍顾自开着叉车四处为别人搬运货物。2005年5月3日,王林宝又接到一单生意,南浔镇某公司有一批货物要卸载。王林宝赶到该公司,得知货物重约5吨时,他明知自己的叉车只有3吨的负荷,但是凭经验和以前多次的违章操作,认为只要后面站上几个人平衡叉车,就能载动这5吨的货物。于是他叫来该单位职工焦某等6人站在叉车后,即冒险开动叉车从货车上叉下货物。不料刚开出三四米,叉车前的货物突然往下滑,车尾翘起,站在叉车后的6人全部掉了下来。这时叉车顺势后滑,尾部猛然下压,将焦某活生生地压死。 |